平凉市崆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有房屋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甘华拍告〔2025〕64号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房屋的租赁权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坐落位置
| 数量(间)
| 现状
| 所在楼层
| 面积约(㎡)
| 月租金 参考价 (元)
| 年租金参考价(元)
| 三年期 租金参考价(元)
|
1
| 平凉市崆峒区 红旗街107号
| 1
| 空置
| 1层
| 23.87
| 1088.23
| 13058.8
| 39176.4
|
2
| 平凉市崆峒区 红旗街109号
| 1
| 空置
| 1层
| 23.87
| 1088.23
| 13058.8
| 39176.4
|
3
| 平凉市崆峒区 来远路140号
| 1
| 空置
| 1层
| 36.77
| 683.92
| 8207.06
| 24621.18
|
4
| 平凉市崆峒区 来远路148号
| 1
| 空置
| 1层
| 36.77
| 683.92
| 8207.06
| 24621.18
|
5
| 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四中巷 2附412号
| 5
| 空置
| 4层
| 193.96
| 3274.15
| 39289.8
| 117869.4
|
6
| 平凉市清福家园3号小区1号楼 6号门店
| 1
| 空置
| 1层
| 35.45
| 499.85
| 5998.14
| 17994.42
|
经营范围:上述租赁房屋禁止经营棋牌、KTV等娱乐和洗浴项目,经营其他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二、拍卖方式、时间、地点
1.拍卖方式:网络竞价。
2.拍卖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9∶00(星期一)。
3.拍卖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2日,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107号、109号、来远路140号、148号、西郊街道四中巷2附412号、清福家园3号小区1号楼6号门店。
四、拍卖公告、报名、保证金及资格确认
(一)拍卖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2日下午17时00分00秒。
(二)报名程序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可于2025年10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2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数字证书(CA)互认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Operators/NewOperatorRegister)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一网通办”系统提交资料并报名。
2.自然人报名须提供竞买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和非法人组织须提供竞买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竞买协议书(详见公告附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须于线上报名后与拍卖人联系,提交书面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三)保证金交纳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每个标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下午17时00分00秒),取得竞买资格。
户 名:甘肃华屹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 号:1027 5200 0639 028
开户行:兰州银行平凉分行
(四)资格确认
已在线上线下完成报名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网络竞价方式
本次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系统显示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加报价,加价幅度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六、确定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如在限时竞价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买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拍卖人为买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七、成交确认书签订
买受人与委托人、拍卖人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和拍卖佣金。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九、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买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买受人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照拍卖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及时支付成交款项),将构成本拍卖公告约定的违约行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和移交。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有成交标的的三年期租赁(承租)权,成交价款即为三年期租金,分三年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52(马经理) 093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联系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恒和大厦2311室
平凉市崆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甘肃华屹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日